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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姻是否有效?如何离婚?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9次 发布时间:2021-08-07

问题:我两年多点了,有一男孩一岁多. 因感情不和、我提出.因在农村结婚是年龄不到男方找人办的,是不是结婚证无效.可这也是,但我的户口已迁去,在还没离婚的情况在是不是能有什么办法迁回来.男方要孩子我是否得出费,我想协议离婚,离婚了孩子可以给他但是我的东西我带走,是指结婚是陪嫁的物品,也没有其他要求.可他们不愿意,男方要由我他通过法院.还有就是现在多长时间可以婚姻自动解除.我该怎么办


答复: 您好!根据我国及相关的规定,在结婚时未达法定(女满20周岁)而现在已达婚龄的,现在属有效婚姻,可到补办结婚证,后到当地基层法院,并请求法院对孩子抚养及进行裁判;若未补办结婚证的,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若您现在仍未达,则属于无效婚姻,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或宣布婚姻无效,并请求法院对孩子抚养及财产的分割进行裁判。
关于您陪嫁的财物,属于您的,您有权带走。
关于家庭暴力,若您能举证您丈夫对您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您有权请求法院判令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您可要求多分财产或他另外支付您相应的赔偿。
关于户口问题,您可在离婚后凭或到当地派出所将您的户口与丈夫的户口分开,或将您的户口迁至亲属所在地落户。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若经协商或法院判决孩子由男方抚养,您应给予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
关于分居2年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讲,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的,法院在中经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分居2年并不能使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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