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房价问题位列民生热点榜首。
自去年以来,房价以疯狂的速度一路飙升,甚至有市民感叹:想做“房奴”都难。
近日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除了高房价让群众“很受伤”之外,还有一些人因为房子的其他问题而受到伤害—
他们或为买经济适用房而遭遇诈骗,或为租赁一处落脚之地被人欺诈。
来自海淀区检察院的一组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该院所办理的涉房诈骗案件比2008年增长了100%。而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的公开资料也显示,涉房诈骗案已有一路走高的趋势。
“我们受理的涉房诈骗犯罪主要有四种类型:低价代购型、假房主卖房型、假房主骗租型、中介骗税型。其中,低价代购型发案数量和涉案金额较多较大。”海淀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经济适用房诈骗专“杀熟”
李永是北京一家贸易公司的负责人,生意一直亏损的他不久前在网上看见一则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新闻后,顿时想出一个“挣钱”的方法。
随后,李永找到一位同学,谎称自己的舅舅是国土资源局某处长,有能力买到酒仙桥附近的经济适用房,如果需要买房可随时找他帮忙。
李永的同学虽然知道自己不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但考虑到北京房价的迅速增长,再加上李永的一番花言巧语哄骗,于是先后支付给李永购房款29万元。
之后,李永便不再和这位同学联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事也不了了之,李永的同学在万般无奈之下,向警方报案。
据了解,在高房价的压力下,利用申购经济适用房进行诈骗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有时还会出现“骗中有骗”的情况。一位以帮助申购经济适用房为名骗取了上百万元的青年男子承认,自己有能力帮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但不是靠自己的关系,而是通过一个“朋友”。但是,在收取了买房者的部分购房费用后,却发现这个“朋友”的手机号已经注销了,再也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海淀区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购买经济适用房、回迁房而受骗的被害人一般不具备购买条件,他们与嫌疑人往往是朋友或亲戚等熟人关系,因而更容易相信嫌疑人。
伪造房屋产权证成“法宝”
在北京打工的王尧几年来一直租住着别人的房屋。但是不久前,王尧却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称,准备出售一处房屋。
一位购房者看到网上的信息,随即与王尧取得联系。双方见面后,王尧出示了产权人为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见对方拿出了房屋所有权证,这位购房者毫无顾虑地与王尧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35万元购买这处房屋。
随后,购房者分两次支付了部分房款共15万元,王尧则交付一张产权人为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但是,当购房者到丰台区房地产交易权属发证中心验证时,却被告知其所持的房产证是伪造的。购房者随即报警。经警方调查,王尧冒充其所租住房屋的产权人,并伪造了一份房屋所有权证行骗。
海淀区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案件随着房价的高涨而逐渐增多,其最突出的特点是犯罪嫌疑人为获得被害人的信任,都会提供一些伪造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等证件。在海淀区检察院受理的涉房诈骗案件中,50%以上的嫌疑人实施了伪造证件、印章等行为,而这也是嫌疑人诈骗得逞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以伪造证件的方式骗取租金,也是涉房诈骗犯罪的传统方式。
中介骗税成新型诈骗方式
程恽是北京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分行经理,对外宣称他能够办理二手房减免税业务。
不久前,程恽负责办理一位购房者的房产证过户手续。接到这笔业务后,程恽伪造了契税和营业税完税凭证,并拿着这些伪造的资料在海淀区建委交易大厅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领取了房产证。
程恽将房屋过户手续和房产证交给购房者,并收取购房者支付的契税和营业税款13万余元。事后,购房者发现程恽提供的营业税发票是伪造时,向警方报案。
“这类案件是一种新型的涉房诈骗类型。”海淀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法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一方面是因为相关职能部门在受理房产过户等业务时,对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审查流于形式,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另一个原因在于,房地产中介公司对员工缺乏有效监管,为中介公司员工利用其身份、工作条件和公司资源骗取客户税款、购房款等提供了便利。